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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8th of January 2012

統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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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醫專 - 圖書及資訊中心-電子資訊組
100/12/1起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加入TANet無線網路漫遊交換中心
週四, 01 十二月 2011 16:35

100/12/1起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加入TANet無線網路漫遊交換中心。
全校師生皆可使用校內無線網路登入帳號、密碼,在全國有加入無線網路漫遊中心的夥伴單位使用無線網路。

無線網路漫遊中心的夥伴單位名錄 http://roamingcenter.tanet.edu.tw/?page_id=11

無線網路漫遊中心http://roamingcenter.tanet.edu.tw/?page_id=6

 

 
資訊大樓禁止攜帶食物、飲料上樓,違者罰勞作服務
週二, 20 九月 2011 12:13

為了維持資訊大樓環境清潔,即日起,資訊大樓禁止攜帶食物、飲料上樓,請同學於1F食用完後再上樓。
電子資訊組將加強稽查,違者第一次罰勞作服務1小時,第二次罰勞作服務10小時,第三次以上罰則,依此類推累加勞作服務10小時外加小過1支,敬請同學配合。

瓶裝水可以攜帶上樓,請於飲用完後,自行帶走保特瓶空瓶。

 
「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週日, 16 十一月 2008 06:19

請轉知所屬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說明:
一、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0年9月8日智著字第10016002810號函辦理。
二、 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適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先予敘明。
三、 各大專校院學生,如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固可於合理範圍內,影印國內、外之書籍,惟如係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需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四、 綜上,請各校積極並適時向校內師生宣導,如於各公開會議中向師生宣導或請教師於課堂中對學生宣導等,以免師生觸法。
五、 關於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首頁/著作權/著作權宣導/校園著作權,提供連結參考、運用。
 

 
請勿使用P2P傳輸軟體,以免違反智財權相關法律
週二, 14 九月 2010 11:47

利用BT、Emule等P2P(點對點)傳輸軟體下載及上傳他人著作法律效果之說明

按BitTorrent(以下簡稱BT)、Emule為新一代的P2P(點對點)共享傳輸軟體,依其設計的功能每個使用者在利用此軟體下載他人著作的同時又可支持別人下載,因此,「下載的人越多,速度越快」(例如使用BT軟體傳輸電影最快僅需五分鐘,即可完整下載一部電影),此一特性,使BT軟體推出以來成為網路上資料交換相當受歡迎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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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校務行政系統密碼即將過期,請即更新密碼
週一, 22 十二月 2008 19:22
♥提醒您!校務行政系統密碼即將過期,請同仁儘早更新密碼。

請統一於雷達系統的A2個人資訊→個人密碼設定做變更,可立即使用新密碼進入系統
若因故無法登入系統,請填寫資訊系統帳號、密碼更改申請表(請至本組首頁各類下載--表單下載),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智慧財產權侵權實例ㄧ - 非法下載歌曲分享侵權
週一, 17 八月 2009 13:57

智慧財產權侵權實例一 : 非法下載歌曲分享侵權
美國某大學的一名學生,因為非法下載歌曲甚至還和其他人分享,被控侵權,經法院判決後,必須對四家相關業者付出67萬5,000美元的高額賠償。
本案被告之學生,早先利用網路管道下載了30首商業歌曲並分享給友人,因而被告。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規定,被侵權的業者有權以每首音樂750~30,000美元的價格向他求償,如果被告的行為與態度被證實為惡意犯行,甚至可以提高到每首歌曲15萬美元之求償金額。事實上,這樣的案子並非首見,明尼蘇達一名婦人在上個月也被判侵權,必須賠償100多萬美元。

 
智慧財產權侵權實例二 - 未經授權,提供非法下載出版品
週一, 17 八月 2009 14:02

智慧財產權侵權實例二 : 國內某大學學生未經授權,提供出版品非法下載
我國某國立大學的一名研究生,在未取得授權或任何同意的情況下,即逕行將國內某出版社之出版品上傳至個人網站提供他人下載,這個舉動不久即遭到檢舉,經檢調單位起訴並判決確定該生已違反著作權法。
本案之判決結果一併函知該校及本部,該校因該名學生侵權情況明顯且遭地方法院刑事庭判決賠償新臺幣拾萬元整,並將刑事及民事判決書登報。出版社方面也建請該校廣為宣傳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予該生適當處份,以正風氣。
該案由於嚴重影響學校校譽,校方除表達極度重視外,也立即移請學務處送學生獎懲委員會依校規懲處,並向該出版社致上誠摯之歉意。
智慧財產權是深受國際重視的觀念及課題,也期使師生在使用網際網路時能夠遵循合法、合理的使用規範,讓網路世界成為自己的助力,而非是困擾自己的阻力。

 
新生資訊服務
週日, 12 九月 2010 09:16

99年新生資訊服務簡介


下列各項資訊服務系統,您皆可由學校首頁瀏覽者身分學生進入

校務行政系統
-身分證大寫,學號,密碼學號
    功能:成績查詢、缺曠課查詢、獎懲查詢、網路選課
校園無線網路-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大寫
電子郵件服務-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大寫
    功能:電子郵件收發、網路硬碟空間
數位學習平台-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大寫
    功能:提供課程學習參考資源、課前預習、課後複習、問題討論區、線上繳交作業、
       線上測驗。
護理科數位學習平台-帳號身分證小寫,密碼學號
    功能:提供課程學習參考資源、課前預習、課後複習、問題討論區、線上繳交作業、
       線上測驗。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週五, 15 一月 2010 12:20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中華民國 99 年1 月11 日教育部台電字第0980210235C 號令發布

一、教育部為促進台灣學術網路(TANet)資源共享與合作交流,增進網路安全,
強化資訊倫理,保護合法權益,以使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者與使用者有所依
循,特制定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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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週六, 15 十一月 2008 22:05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81.01.01訂定
86.01.08第一次修定

台灣學術網路之目的,係為支援台灣地區學校及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以相互分享資源並相互提供合作機會。本使用規範主要敘述TANet資料傳輸使用之可接受性範圍,若資料傳輸跨越其它網路時,TANet之使用者仍有義務遵守其它網路之使用規範。

所有TANet使用者皆必須遵守及履行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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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校園電腦資源設備預借系統使用說明
週二, 10 三月 2009 18:04


一、預約系統僅提供一次性預借登錄,並請於使用日期前十日內,由授課班級所屬科辦公室上網登錄預借即可,不需再填寫申請單。
二、若教師授課科目需要長期借用電腦資源設備(1次以上),請於電算中心首頁,表單下載,電腦教室借用申請表,經授課班級科主任簽准,始得由電算中心承辦人員登錄於預約系統。

詳細說明事項請至「電子資訊組首頁」→「操作手冊、教學影片」→「仁德校園電腦資源設備預借系統使用說明」檢索。

 

2009 響應無菸校園

2009 響應無菸校園

校園公用電腦資源

100-01電腦資源開放時間 -- NEW!

圖書館3F開放電腦資源設備

 週一至週四     
12:00 ~ 20:00
週五下午僅開放到16:00
開放教室提供列印服務

電腦 A 教室(資管樓2F)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6:50

訪客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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