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資訊發展暨資訊安全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99年7月7日 98學年度第2學期 7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99年1月18日 99學年度第1學期資訊發展委員會通過
民國100年2月23日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資訊服務品質、健全網路通訊環境及校務行政電腦化的發展,設置資訊發展暨資訊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置資訊安全長一人,由校長擔任或指派人選擔任之;委員若干人,由秘書室主任、教務處主任、學務處主任、會計室主任、總務處主任、技術合作處主任、推廣教育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學輔中心主任及各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圖書資訊中心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第三條 本委員會旨在促進本校資訊發展,制訂與審議有助於本校資訊發展之各項方案,做為未來發展之指導方針,本委員會主要任務如下:
(一)、審議本校資訊發展之方向與中長程計畫。
(二)、審議本校資訊類資源設備管理規章或辦法。
(三)、審議本校資訊類經常門與資本門預算。
(四)、審議與稽核電腦資源使用費預算。
(五)、審議年度校內資訊類產品採購標準。
(六)、協助推動本校資訊發展。
(七)、訂定資訊安全政策及資訊安全管控機制。
(八)、督導資訊安全政策之實施。
(九)、稽核校內資訊安全。
(十)、資訊安全事件通報、緊急應變及危機處理。
(十一)、規劃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十二)、其它資訊安全事項。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並得於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委員會之決議事項,須經三分之二委員出席,出席人員半數以上決議。
第五條 本委員會決議之事項,交付圖資中心規劃執行,並得向本會報告執行狀況及成果。
第六條 本規程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